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續談中文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修訂

在上一篇文章中,本人談及中文維基百科正在檢討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絕大多數意見認同應當修訂,但修訂程度則存有明顯分歧。上個月經本人介入建立了提案機制,社群成員最終提出了七個不同的方案,並於上星期起進入表決階段。不過,當中只有兩個方案明顯跑出,包括之前那一個有人嘗試集合眾人意見的方案(方案一),以及另一個門檻與現時分別不大的方案(方案二),兩者截至下筆之時分別各有約四成支持。從投票的形勢反映,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中存在著兩大截然不同的價值觀。而最終無論哪一個方案當選,均有機會影響中文維基百科的發展大方向。

兩個方案的主要分別,在於投票資格的嚴格程度和複雜程度,本人在這篇文章只集中討論前者。方案一是一個似寬實緊的方案,雖然表面上只需在四個條件中符合其中一個便取得投票資格,可是在實質操作上,卻篩走不少活躍度中等的編者。其中兩個條件涉及計算參與新條目推薦、優良條目及特色條目,對以建立具質素新條目的編者有利,而對主要進行小修小改或建立內容較短小新條目等其他工作的編者不利。相反,方案二則沒有像方案一般特別設立很多規限,基來上與目前的投票資格分別不大,除非半年來沒編輯過條目,否則仍有權投票。當然,大家都會明白到,在「防範傀儡」方面,方案一明顯較方案二更有效力,因為前者是「寧枉毋縱」——為有效防止傀儡干擾投票而不惜犧牲了部份活躍度中等的編者之投票權,而後者則是「寧縱毋枉」——在捍衛大部份編者的投票權的前提下嘗試防止傀儡干擾。

從以上的比較可見,兩種方案正是代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觀:方案一代表「精英制」,方案二則代表「社群開放」。「精英制」無疑是較有效抵禦外來的滲透破壞,但會令社群變得「小圈子」化,如果處理得不好,長遠有機會使社群固步自封甚至變得腐敗。相反,「社群開放」確實較難抵禦外界有組織的破壞,不過作為人人可編輯的百科全書,「社群開放」有助吸引更多新手加入貢獻,也能夠令一些貢獻向來不多的編者願意留下來繼續貢獻,長遠對維基百科的發展相信很大機會是利多於弊。

正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中文維基百科早前面對不少亂局,有不少人鍾情於「精英制」也是可以理解的。中文維基百科應否為了避免亂局而需要偏離原有「社群開放」的原則呢?在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的最終結果中相信可以找到答案。

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談中文維基百科修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制定

相比起兩三年,本人在現實中忙碌得多,可是是否真是忙碌得完全沒有時間逛逛維基百科,又稱不上算是,只不過有時維基百科內的爭論實在太多,本人也盡量避免淌那些渾水——本來想做「和事老」卻很大機會「兩面不討好」,到頭來是自招煩惱。不過近日眼見「修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竟然差點兒火速落實細節,本人實在看不過眼,終於忍不著出手,協助建立如以往一樣的正式諮詢機制——在專門的頁面發起討論,並讓所有人均有機會提案,最後表決出獲社群多數支持的方案。雖然期間遭到個別人士的質疑,但本人認為透過一套過往行之有效的機制來處理重大政策的修訂,始終是最穩妥的做法。

雖然維基百科有「投票不能取代討論」的說法,但本人認為此句只適用於一些小爭議之上。如果只是一件「芝麻綠豆」般的小事,搞投票當然是小題大做。可是,對於重要的政策改動,如果只有簡短的討論便隨即付諸實行,便很容易遭受質疑了。所以,在涉及改動重要政策時,舉辦一次投票表決來確定共識是有其作用的。本人印象較深刻的一次表決,是2008年對自動確認用戶門檻之更改。雖然在討論期間幾乎沒有任何異議,但本人最終還是啟動投票程序,結果以47票支持一致通過。正所謂「真金不怕洪爐火」,一個方案如果獲社群廣泛認同,根本就不用怕經歷投票的過程。

今次「修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在互助客棧經過初步討論後,有熱心維基人嘗試根據各人的意見集合成一個方案,不過這個議題的意見分歧甚大,要砌出一個大部分人合意的方案難度極高,自然遭到部份不獲接納意見的人士批評。本人的意見也認為有關方案過於複雜,只需要參考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選舉的簡單投票資格便可,但當時本人希望待踏入提案期時才拋出自己的方案讓人討論,故未有進一步發言。可是,在雙方的爭論期間,本人才留意到討論發起人原來無意進行另一階段的提案和表決,而是直接在該個方案的基礎上小修小補便直接當作社群共識。這樣假定社群共識的做法是否過於武斷?記得以前部份重大政策的提案,需要有一個至少25人投票的表決方可通過,換句話說即至少13人表態支持。為免繼續錯下去,本人只好挺身而出,建立正式的討論平台。本人初部提出即日起至8月中接受各人對投票資格細則進行提案,相信這段逾半個月的時間能使大家有充分的討論,然後再讓大家挑選心儀的方案,最快於9月可以正式執行。然而,如果有需要,討論時間當然可以進一步延長。總而言之,討論和表決是相輔相承,兩者均不能忽視其重要性。

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為畢打街鐘樓條目出錯平反

2006年11月12日,中文維基百科踏入了十萬條目的里程碑,而第十萬篇條目正是筆者建立的「畢打街鐘樓」。此後條目也被一些編者略作增修,但主體內容一直大致維持原狀。四年多後,now寬頻電視舉行問答遊戲節目《撳錢》,筆者今日得知,昨晚(2011年4月10日)的其中一條問題正是問及畢打街鐘樓於何年拆卸,而那些根據維基百科條目內容作答的參賽者最後卻是答錯!條目顯示為1908年,電視台的答案則為1913年。身為條目主編者的筆者,遭人背後指責「放山埃」當然心有不甘。筆者於今早得知此事後,決定調查一下究竟是甚麼的一回事。

筆者在建立條目那時,內容提及的拆卸年份已經是1908年,而唯一列出的參考來源就是古物古蹟辦事處的網頁。筆者根據連結於今日查看,列出的年份卻是1913年!難道真是筆者當時寫錯?筆者回想自己編寫條目時,多數會參考不同官方及非官方來源,但為了提高條目參考來源給人的可信性印象,列出的多數以官方來源為主。官方及非官方來源如有分歧,筆者一概以官方來源作準。由此可見,如果當時古物古蹟辦事處的網頁列出的是1913年,就算其他來源列出1908年,筆者還是會在條目中列出1913年(也許會在旁加註「一說1908年」),而不會是直接將1908年寫進條目之內。更加可疑的是,網頁列出修訂日期為2009年12月29日。可是,如何求證當時古物古蹟辦事處網頁是怎樣寫呢?

幸好,互聯網有一個著名的「考古」工具: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而又很幸運地,古物古蹟辦事處網頁於2007年11月3日被留下唯一的「考古」版本。根據那個舊版本顯示,古物古蹟辦事處的網頁列出的就是1908年,頁底的修訂日期顯示為2004年6月1日。可見網頁在筆者編寫條目之時,官方參考來源確實是1908年,這一點可以還筆者一個清白,並不是筆者寫錯,只是有關來源後來卻無聲無息地更改為1913年而已。

究竟畢打街鐘樓是1908年還是1913年拆卸呢?雖然官方近年將年份修訂為後者,但前者卻早已廣泛流傳,甚至坊間的參考書都是列出前者。假如後者真的屬實,就只能責怪官方出錯了很多年,現在要撥亂反正並不容易。維基百科的資料只需一名網民花半分鐘更改便告完成,可是坊間的印刷品要修改,恐怕要等到再版時才可修訂了。

雖然筆者成功為畢打街鐘樓條目出錯平反,可是中文維基百科向《撳錢》參賽者「放山埃」其實早有前科。據資料顯示,不計昨晚的一次,維基百科至今被指放了四次「山埃」。筆者看過這四次案例,除了荔園大象天奴到港年份有爭議之處外,其餘三次很明顯是維基百科的手民之誤。身為維基百科管理員及資深編者的筆者,想藉本文重申一點:「維基百科從沒保證內容真確性」。維基百科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修改,即使某條目在這一刻所有資料無誤,也難保下一刻有網民加入一些不準確的資訊。故此,維基百科頂多只能充當輔助參考之用。若要確保參考而來的資訊無誤(例如學術用途),就萬萬不可只依賴維基百科作為唯一參考來源了。只不過,《撳錢》本身只有45秒作答時間,搜尋維基百科往往就是最快捷的途徑。在此筆者只能夠祝各位《撳錢》參賽者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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