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

瀏覽中文維基百科確保自動看到香港正體字的方法:進階篇

上一篇《瀏覽中文維基百科確保自動看到香港正體字的方法:簡易篇》,為香港的Firefox及IE用家修正的瀏覽器語言設定,可是Chrome用家仍需要面對預設顯示台灣中文的問題。另一方面,使用這個辦法雖然確保條目內文顯示「港澳繁體」,可是介面很多時候仍殘留不少簡體字,對香港網民而言頗為礙眼。這是維基百科系統(Mediawiki)自身的技術問題,並非刻意歧視正體字(繁體字)用家。 (2013年8月按:有關問題已解決。) 要避開以上問題,最治本的方法還是申請一個帳號,並讓帳號記住語言設定。


瀏覽中文維基百科確保自動看到香港正體字的方法:簡易篇

香港最近有關簡體字的議題成為網上熱話,網民亦熱衷尋找只使用簡體字而不使用正體字(繁體字)的地方加以聲討。有香港網民亦藉此機會反映,在瀏覽中文維基百科時會看到大陸的簡體字或者台灣的正體字,而不是自己熟悉的香港正體字(繁體字)。有關問題很大機會是網民的瀏覽器語言設定不當,維基百科系統才顯示錯誤的語言。接下來本人將分享如何在不註冊帳號的情況下,確保自動看到香港正體字的方法。

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

多個語言維基百科聲援英文版抗議SOPA法案之關站行動

英文維基百科為了抗議美國國會草議中的《禁止網絡盜版法案》(SOPA)及《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IPA),於美國東部時間1月18日凌晨0時(東八區下午1時)起暫時關閉24小時。事件得到包括香港及台灣在內的世界各地傳媒之廣泛報道。同一時間,有十多個語言維基百科亦以頁頂公告的方式聲援,向讀者詳細事件來由。事件詳情本人不在此重覆了,大家可以瀏覽中文維基百科的相關頁面。本人撰寫這篇文章,是希望比較一下中文與其他版本的公告有甚麼分別。

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續談中文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修訂

在上一篇文章中,本人談及中文維基百科正在檢討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絕大多數意見認同應當修訂,但修訂程度則存有明顯分歧。上個月經本人介入建立了提案機制,社群成員最終提出了七個不同的方案,並於上星期起進入表決階段。不過,當中只有兩個方案明顯跑出,包括之前那一個有人嘗試集合眾人意見的方案(方案一),以及另一個門檻與現時分別不大的方案(方案二),兩者截至下筆之時分別各有約四成支持。從投票的形勢反映,中文維基百科社群中存在著兩大截然不同的價值觀。而最終無論哪一個方案當選,均有機會影響中文維基百科的發展大方向。

兩個方案的主要分別,在於投票資格的嚴格程度和複雜程度,本人在這篇文章只集中討論前者。方案一是一個似寬實緊的方案,雖然表面上只需在四個條件中符合其中一個便取得投票資格,可是在實質操作上,卻篩走不少活躍度中等的編者。其中兩個條件涉及計算參與新條目推薦、優良條目及特色條目,對以建立具質素新條目的編者有利,而對主要進行小修小改或建立內容較短小新條目等其他工作的編者不利。相反,方案二則沒有像方案一般特別設立很多規限,基來上與目前的投票資格分別不大,除非半年來沒編輯過條目,否則仍有權投票。當然,大家都會明白到,在「防範傀儡」方面,方案一明顯較方案二更有效力,因為前者是「寧枉毋縱」——為有效防止傀儡干擾投票而不惜犧牲了部份活躍度中等的編者之投票權,而後者則是「寧縱毋枉」——在捍衛大部份編者的投票權的前提下嘗試防止傀儡干擾。

從以上的比較可見,兩種方案正是代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觀:方案一代表「精英制」,方案二則代表「社群開放」。「精英制」無疑是較有效抵禦外來的滲透破壞,但會令社群變得「小圈子」化,如果處理得不好,長遠有機會使社群固步自封甚至變得腐敗。相反,「社群開放」確實較難抵禦外界有組織的破壞,不過作為人人可編輯的百科全書,「社群開放」有助吸引更多新手加入貢獻,也能夠令一些貢獻向來不多的編者願意留下來繼續貢獻,長遠對維基百科的發展相信很大機會是利多於弊。

正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中文維基百科早前面對不少亂局,有不少人鍾情於「精英制」也是可以理解的。中文維基百科應否為了避免亂局而需要偏離原有「社群開放」的原則呢?在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的最終結果中相信可以找到答案。

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談中文維基百科修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制定

相比起兩三年,本人在現實中忙碌得多,可是是否真是忙碌得完全沒有時間逛逛維基百科,又稱不上算是,只不過有時維基百科內的爭論實在太多,本人也盡量避免淌那些渾水——本來想做「和事老」卻很大機會「兩面不討好」,到頭來是自招煩惱。不過近日眼見「修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竟然差點兒火速落實細節,本人實在看不過眼,終於忍不著出手,協助建立如以往一樣的正式諮詢機制——在專門的頁面發起討論,並讓所有人均有機會提案,最後表決出獲社群多數支持的方案。雖然期間遭到個別人士的質疑,但本人認為透過一套過往行之有效的機制來處理重大政策的修訂,始終是最穩妥的做法。

雖然維基百科有「投票不能取代討論」的說法,但本人認為此句只適用於一些小爭議之上。如果只是一件「芝麻綠豆」般的小事,搞投票當然是小題大做。可是,對於重要的政策改動,如果只有簡短的討論便隨即付諸實行,便很容易遭受質疑了。所以,在涉及改動重要政策時,舉辦一次投票表決來確定共識是有其作用的。本人印象較深刻的一次表決,是2008年對自動確認用戶門檻之更改。雖然在討論期間幾乎沒有任何異議,但本人最終還是啟動投票程序,結果以47票支持一致通過。正所謂「真金不怕洪爐火」,一個方案如果獲社群廣泛認同,根本就不用怕經歷投票的過程。

今次「修訂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在互助客棧經過初步討論後,有熱心維基人嘗試根據各人的意見集合成一個方案,不過這個議題的意見分歧甚大,要砌出一個大部分人合意的方案難度極高,自然遭到部份不獲接納意見的人士批評。本人的意見也認為有關方案過於複雜,只需要參考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選舉的簡單投票資格便可,但當時本人希望待踏入提案期時才拋出自己的方案讓人討論,故未有進一步發言。可是,在雙方的爭論期間,本人才留意到討論發起人原來無意進行另一階段的提案和表決,而是直接在該個方案的基礎上小修小補便直接當作社群共識。這樣假定社群共識的做法是否過於武斷?記得以前部份重大政策的提案,需要有一個至少25人投票的表決方可通過,換句話說即至少13人表態支持。為免繼續錯下去,本人只好挺身而出,建立正式的討論平台。本人初部提出即日起至8月中接受各人對投票資格細則進行提案,相信這段逾半個月的時間能使大家有充分的討論,然後再讓大家挑選心儀的方案,最快於9月可以正式執行。然而,如果有需要,討論時間當然可以進一步延長。總而言之,討論和表決是相輔相承,兩者均不能忽視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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